社会管理创新之我见

作者:孙建刚  来源:  日期:2017年12月16日

   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的新任务。社会管理的含义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管理主要集中在社会治安、信访和公共安全上,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广义的社会管理除此之外,还包括对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管理,可以说是对整个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管理。我们认为,社会管理是指党委、政府以及其它社会主体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对社会领域各方面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

一、我国社会管理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社会管理,确保了社会稳定和发展,我国社会管理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社会管理得以规范。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注重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中的职能作用;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协同作用;注重发挥社会各类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划行为方面的参与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了社会管理机制,社会管理网络基本形成,实现了国家行政管理与社会组织自我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管理的有效衔接,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二是制度逐步完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力度继续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增幅明显,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成效显著,社会公平正义程度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司法体制机制,构建公共财政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逐步显示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转变政府职能,公共服务得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医保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初步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四是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乡镇、街道、基层单位综治机构得到健全,安全小区、平安和谐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管理、消防、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等综治工作不断加强,社会安定有序。

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和内在要求就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变化的同时也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更多新的要求。因此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来适应这些新的社会变化。随着社会管理环境的快速变化和发展,原有一些十分有效的管理理念、方法和制度已经很难适应。因此切实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是目前的当务之急,努力形成新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方法以适应开放、动态、信息化的社会环境。

三、当前我国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主要瓶颈

   (一)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与政府一家唱主角的矛盾制约社会管理创新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社会的作用显得越来越有限,越来越需要其他社会组织的配合和合作。于是政府由传统的无所不包的“全能政府”开始向“有限政府”转变。这一切都迫切要求我国社会管理要靠多元管理主体合力共管。

   (二)社会结构复杂化及管理任务繁杂化与社会管理模式单一化相矛盾,制约社会管理创新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

   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带来了社会管理任务的繁杂化和艰巨化。但是,许多地方政府面对这些新变化,仍然以不变应万变。他们仍以传统的管理方式、方法应对这一切。本来经过30 余年的改革,政府已不再控制全国的所有资源,已经变成了有限政府,自然无力承担全部社会管理任务。可是,政府的职能转变不到位,政府的管理方式、方法及观念都未转变,自然出现以不变应万变的局面。

   (三)社会管理应以公共服务为基础的要求与政府部门将二者相分离的矛盾制约创新发展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

   严格来说,有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公共服务为基础,在管理中服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社会管理中包含着公共服务,二者不可分离。但是,在以往一些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中,往往把管理和公共服务割裂开来。以往政府的工作重心是发展经济,政府的职能部门的设置自然以发展经济为主。至于负责社会管理方面,连一个综合性的部门都没有。所以,要将社会管理创新真正抓实,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有机结合起来,首先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四、三个关系以及四个理念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用辩证的观点正确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

   (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要重视顶层设计,也要强化基层基础。

   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此后,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使用这个概念。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超大型国家来说,各方面的改革都要重视顶层设计,社会管理及创新也不例外。长期以来,中国的社会管理主要由两个部门在抓,一是由政法委牵头的社会管理创新,另一个是由民政部门牵头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要结合政府改革,从机构设置机制的顶层设计,不仅要研究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条与块之间社会管理的职能划分和统筹问题,而且还要研究党委系统与政府系统社会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衔接和统筹协调问题,更重要的是要研究党委政府如何从体制机制上领导和统筹协调好社会管理,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有序协调、高效运转的格局。在重视顶层设计的同时,还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夯实基层基础是加强社会管理及创新的重点。社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础。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在社区。现在很多地方已认识到了社区管理的重要性,采取了一些措施将力量下沉到社区,取得了好的效果,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当前要着力解决好以下一些问题:一是切实提高国民收入;二是理顺条块关系,切实解决长期以来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上条块分割、条条相互掣肘的问题;三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切实解决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如果说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是“下”,而社会管理的顶层设计是“上”,那么社会管理的改革创新就应该“上下配合、整体联动”,否则会出现“下改上不改,越改越难改”、“左动右不动,越动越被动”的现象。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要解决民生问题,也要重视精神文化建设问题。

   社会不和谐的根源在于利益关系失衡。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是切身利益问题。民生艰难,社会矛盾和问题就易发、多发,社会就难以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的根本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肩负的一项重大职责和使命。要破解一个个民生问题,必须加强对策研究。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既要重视政策的调控,也要重视法制建设。

   总体而言,当前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占全部法律的比重仍然较低。相对于广阔多变的社会管理领域,对法律法规的需求来说,我们在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已经明显滞后,有些领域甚至是法律空白。这种滞后将会阻碍中国社会管理的创新。首先是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增强社会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其次,要加强对社会管理空白领域的立法。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在社会管理工作中也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在解决这些新问题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很多新的经验和新的做法,值得认真总结,及时提出立法建议,积极推动有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在处理好上述三个关系的同时也要树立以下四个理念:

   (一)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

   管理即服务,这是现代管理学的核心理念。而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的核心理念。把服务融入社会管理当中,积极建设服务性政府,是顺应社会发展潮流、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需要。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以人为本,贴近群众,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问题,最大限度的维护人民的权利。社会管理的核心不是“管理”而是“服务”,其关注重点是拥有各种权利的“社会人”。实践中,社会管理理念必须走出GDP 崇拜,要更多的关注民生工程和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实现社会对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认和尊重,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感,最终实现人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以人为本是最根本、最核心的社会管理理念,更是重要的社会价值观。

   (二)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

    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就是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互律作用,使各种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政府不能再沿用单向命令式的方式方法,要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的问题,发挥好公民和社会组织作用,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推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协同管理网络。社会协同,是一种良好的治理,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所以,我们要树立一种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社会管理理念,逐步建立起多元社会治理结构,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平衡。

   (三)树立统筹兼顾、协调协商的理念。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树立统筹兼顾、协调协商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才能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运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兼顾,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管理中的活力和合力。只有不断加大利益整合力度,促进分配公平,让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才能使人民群众心情舒畅,才能增强建设和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而要使社会形成合力,就必须运用统筹兼顾、协调协商将这一根本方法,正确处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适应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尤其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是保持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

   (四)树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的理念。

   源头治理主要是民生为先,服务为先,在发展中着力解决好民生、民主、民心问题。改善民生是社会管理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是减少和防范社会矛盾的根本源头。源头治理,就是要把创新的重点放在基层,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整合基层力量和资源,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到、管得住、管得好”。动态管理就是要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静态管理方式,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动态管理转变。动态管理主要是建立各种意见和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的体制和机制,使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来又能得到制度上的及时解决,这有利于更好地平衡和协调各种利益矛盾。

   我们要本着问题“早发现、早解决”的原则,把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尽可能防止、减少、弱化严重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的产生。建立风险防范、动态调节和危机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突发事件,尽最大可能做到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结构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树立源头治理、动态管理的理念,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通畅与协调,实现社会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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